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并遵守国家有关采购的各项法律、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规定,严格执行《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》,切实加强对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、后勤服务的监管,提高工作透明度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杜绝违规、违纪现象发生,经学院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,成立学院物资设备和工程服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,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领导小组机构设置:
组 长:郭翠凤
副组长:任广兴、王福顺、武佳元
成 员:额尔登、郝颍亮、魏林光、王婧、会议记要人员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地点设在计划财务处,主任由任广兴处长兼任,成员由魏林光、王婧、许颖璇 组成。
二、工作职责
(一)领导小组的职能职责:
1、研究确定并下达采购计划、采购限额标准,并依法具体组织实施。
2、确定采购方式(公开招标,邀请招标、竞争性谈判、询价比选、单一来源等)的申报。
3、管理采购人员,负责机构内部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,定期考核采购人员的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状况,制定内部工作管理办法。
4、维护采购的合法、合规交易程序。
5、负责学院的物资设备和工程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的监管。
6、对各办、处、系、部需要采购的物资设备组织编制采购目录和采购计划,并进行初步询价。
7、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采购工作的监督、检查和考核。
8、 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组织召开采购会议。
(二)采购办公室职责:
1、在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对学院的物资及项目采购工作进行统一管理,负责采购的业务工作。
2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,协调组织应由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办理的招标采购工作,并负责各项采购工作的文件拟稿、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3、拟定采购工作方案,报经学院采购领导小组审核,组长批准后,负责按规定程序具体实施。
4、初审采购供应商的资格、申请,在开标前接收和完好保管投标文件。
5、受理和处置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。
6、配合领导、供应商、监审部门进行价格谈判,确定中标价和中标人。
7、办理签订合同的相关事宜,特别是认真审核与本局利益相关的条款内容,切实维护本局的利益。
8、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。
9、向领导小组汇报采购工作情况,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。
10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2016年7月1日